| 序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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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港保稅區 |
區外 |
| 1 |
公司設立 |
經營范圍無限制(可設立集加工、貿易、倉儲、商品展示為一體的綜合性工貿企業) |
企業設立前須確定經營范圍 (不可以兼營復數的行業) |
| 2 |
加工貿易、外匯 |
1.企業可以保留出口所得外匯
2.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|
1.所得外匯收入必須結匯成人民幣
2.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|
| 3 |
自用設備等 |
區內企業從國外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、建築材料以及合理的辦公用品等免交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|
經有關部門批准,鼓勵類項目的生產設備可以免交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|
| 4 |
倉庫物流 |
1、物流設施以及進口運輸設備等免交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
2、區內所有的倉庫都被認定為保稅倉庫 |
1.保稅倉庫資格的取得必須經海關批准
2.不能免交關稅 |